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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1 / 1)

这还真是一位非常标准的,与民同乐的自由之神呢!

温迪能够念出每个蒙德人的名字,自然也包括罗莎琳·洛厄法特;

他当然也知道在五百年前生死相隔的爱侣,在歧路了那么久之后,如今最好的归宿是葬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隔壁雷电影:生死相隔五百年,现在他们团聚了,不用谢我,一般路过好心人而已(比心)

达达乌帕谷的丘丘人

蒲公英酒是很好喝的。

做为蒙德对外文化输出的一种名品,最优质的蒲公英酒和葡萄酒,几乎在提瓦特这个世界上,代表了蒙德在某个角度上的脸面。

因此,在蒙德,一家最为知名的,背后直接站着蒙德最大最好的酒庄的酒吧中出售的最好的一款蒲公英酒,基本上就属于是能让人喝一口就心旌摇荡的水准了。

润滑可口,还带着一些柔软的回甘,人像是乘着蒲公英飘往了高处,伸手可以触碰到柔软的云朵,而低头看下去,世界那么渺小却那么平和。

第一口咽下去之后,过了很久,口腔中仍然有醇厚甘甜的酒液芬芳留存,舌尖也没有泛上酒精的涩味,反而那些酒水表面浮着的泡沫带来的轻盈感,让她下意识想要让舌尖再和上颌接触上一段时间、在反复的接触和品味之间,体会到这一口酒水带来的残余的快乐。

好酒好酒,当真是好酒。

要是这种酒能够被一比一地搬运到仙舟罗浮上去的话……

估计长乐天和宣夜大道销售量最高的饮料,仍然会是仙人快乐茶。

那可毕竟是罗浮老饕们费劲了心思打榜的苏打豆汁儿都没能成功比过去的全民流量。

乐熙一口接着一口抿着蒲公英酒,等她将手中的这一杯彻底喝完,一旁的温迪也终于得到了查尔斯的同意:之前的那一笔酒债就此购销,今天的这些摩拉,都可以用来购买今天的酒水。

啊,看来她给过去的那些摩拉,仍然无法在温迪的口袋中度过一个安稳的良夜,沾染上一点属于风神的气息呢。

反正今天是温迪请客;反正温迪请客用的钱是她先前在白天给对方的那一笔,乐熙消费起来的时候更无半点儿小气,直接一挥手,将空杯子推给了前方的查尔斯:“您好,麻烦帮我再来一杯——温迪刚刚说了他请客的哦,这一杯也麻烦记在他的账上。”

在所有的西幻风格的二次元作品当中,酒馆一定是消息集散的中心。

所以,一座城市里面甚至可以没有公共厕所,但是一定不能没有酒馆——或者平替的饭店也可以,但是饭店就没有那么经典。

就在乐熙喝第三杯蒲公英酒的时候,她听到身后的桌子那边,传来了些听起来仿佛是象征着什么支线任务的开启一般的交谈声音。

她用余光瞥过去,就看到是在酒馆的角落里,坐着一桌子穿着绿色冒险家服装的家伙们,其中一个,身上还缠着一些白色的绑带。

“欸,我说老兄,你这是怎么回事啊,不过就是出去一趟,还能把自己弄得满身都是伤?”

“嗨……别提了。”这个后开口说话的人就是身上好几处都捆着绷带的那个。

他的声音听起来还有那么点儿虚,像是身体还没有养好似的,甚至一边说话还一边儿带着点儿轻轻的喘息。

“我啊,我本来是觉得,我虽然没有神之眼,但好歹也能算得上是个不错的冒险家,对吧?”

一旁有人给他面子:“是啊,可不是嘛,杰拉尔你好歹也是我们这群人当中冒险次数最多、冒险等级也最高的冒险家了,你这得是遇到了什么凶险的情况,才把自己弄成这么一副倒霉的模样啊?”

那个叫杰拉尔的倒霉蛋又一次长长叹了口气,说:“嗨,别提了。”

他愁苦地用手搓了搓脸,感叹道:“其实是这样的,我本来是要护送一批货物去璃月,这条路我是经常走的,所以我就对货物的主人说,让我一个人来护送也可以。”

“谁知道这回怎么突然出了问题,我在路过奔狼领的时候,居然遇到了一伙会飞的狼!好家伙,这群狼和本地的狼群可不一样,本地的狼群会直接让我们这些冒险家经过,顶多也就是给他们送头野猪或者弄只羊当过路费而已,但是这些狼不知怎么的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然后对准了我的脸就是一爪子呀!”

之后的故事,就像是每一个冒险家的悲剧一样,这位冒险家不敌那突然出现的怪物,被揍得落花流水。

但是这位名叫杰拉尔的冒险家明显更倒霉一点,他的指南针不知道因为怎么一回事被弄坏了,在被追撵着跑进了他不那么熟悉的一片密林中之后,他掏出指南针,按照大致“正确”的方向朝着他认定的石门方向走去——毕竟,虽然他被揍得屁滚尿流了,但是那群会飞的狼居然意外没有对他护送的模仿风史莱姆而制成的热气球运输车造成多大的伤害,所以他虽然有点儿受伤,但还是觉得自己可以把货物按时送到划定好的地点。

但是,他的指南针出现了问题。

原本只是有些轻伤的冒险家,直接一路反方向地摸到了达达乌帕谷中去。

听杰拉尔说到这里,他的同伴们拍着额头感叹:“啊,杰拉尔,你但凡看看天上的太阳,也不至于走上这么离谱、南辕北辙的一条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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